9/27/2008

Buzzword: yuhangyuan

A new English word was coined today by BBC News:
China astronaut ends space walk


Mr Zhai is on the mission with two other "yuhangyuan" (astronauts) - Liu Boming and Jing Haipeng.

The yuhanguan was tethered to the capsule with an umbilical cable. 大笑

9/26/2008

Why [r]?

躺在床上听BBC的News Podcast,播音员在读any idea about……的时候是把idea和about连读的,在idea和about中间插了一个[r]的音。其实我自己平时朗读的时候也一直是这样念的。类似的还有their own,我也是在中间插一个[r]的,Podcast里播音员也是。

尽管这样读肯定没问题,但我还是突发奇想:无论是idea的ea还是their的eir,这两个双元音虽然发音不同,但在结尾都没有[r]这个音素啊,甚至在idea中连r这个字母都没有,为什么读的时候会很自然地有一个[r]呢?有没有什么说头?难道类似法语的哑音h?

9/21/2008

Translation Review (Shareholders Agr.)

前几天做到一个Subscription and Shareholders Agreement,文件很长,三个人分。之后还做了一稿更新。律师拿到译稿后,用笔作了修改,请秘书帮忙把修改做到系统里去。那红笔修改得密密麻麻,苦煞秘书小mm。

因为协议中涉及一些我不熟悉的上市方面的内容,我在做的时候就有点头疼,所以,我一看到这样被小mm称之为“我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过这样大改的文件”的稿子时,就打算要拿来仔细研究研究,看看到底作了哪些修改,好用来学习改进。

刚才把我的版本、定稿版本和定稿英语版对了一下,发现我做的这部分里修改不多。说明我的风格还是得到认可的。其余部分有些改动也不是关键性改动,但我很讨厌的“**+的+动词”的结构都被修改成“动词+**”的结构了,这和我思路一样的,简洁明了多了。

这样跟律师的直接交流很好,不仅可以了解各个律师的风格,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获得反馈,有利进步。

下面就是对这些修改的小结:

修改主要分成这样几种情况:

  • 打字错误:这种很少,说明做完稿子最后还要专门看一遍看错别字,否则在校对内容的时候容易“无视”打字错误,大脑”线程“还不够,又或许是心理因素?请神经科、脑科或者心理专家来分析分析,看看为什么有些很明显的打字错误就是一下子看不出来?

  • 漏译:有一处,一句长句里说着说着就把平行结构里面的一个词组漏了。尽管不致命,也属硬伤,是法律翻译大忌。

  • 术语调整。

  • 行文调整:这涉及每个人的语言习惯和语法知识。大部分修改都在这里。
在此分类基础上,我具体总结了几个问题:

一、 “被”的用法
the adoption by the Company of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我的原译:公司章程通过。

律师修改:公司章程通过。

我认为这个“被”字用得不恰当,修改后句子成了病句。

“‘被’字句主要用来表示一个受事者受到某种动作行为的影响而有所改变。其中最常见的是用于对受事者或者说话者来说是不愉快、受损害的或失去了什么的情况。”(
商务印书馆《实用现代汉语语法》,2005:754)

“在汉语里,大量存在话题——说明句,而话题中有不少表示动作的受事。也就是说,如果语境或者上下文要求一个受事者在句中作为话题时,这个受事者就出现于句首,而不一定用表示被动意义的‘
被’……。例如:(1)任务完成了;(2)粮食产量提高了一倍;(3)信写好了……这些句子如果加上‘被’字,反倒显得别扭,不能为说汉语的人接受”(同上,753)。

平时工作中,在法律文本里经常看到类似“条件满足”、“如果未甲方同意,本协议不得修改”等等表达。这是病句(且不谈搭配上的问题),应该修改成“条件成就”、“如果未征得甲方同意,本协议不得修改(或者,不得修改本协议)”。

回到这句句子,“公司章程被通过”也是很别扭的。然而我的原译也不好,最后我认为该调整为“公司通过章程”。

二、 Shall的含义
先决条件如下:

2.1 ×××

2.2 the directors, senior management members or key technology employees of each of Group Companies shall execute an employment agreement...

2.3 ×××

我的原译:各集团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员工签订聘用协议。
律师修改:每一集团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员工签订聘用协议。

这里的“应”不能加,加了之后句子意思就错了。

原句是众多先决条件之一,只是在描述需要完成的事项,不是在直接规定相关人等的义务,因此不需要用“应”来强调。英语原文中也只要用平实的execute就可以了。“shall不只可以表示must和may的含义,还能表达will和is之意。”(Bryan A. Garnder, Legal Writing in Plain English中文版, 2008:142)。这里的shall execute就是表示“will”的意思。

仔细想想两者的差别。“如果他签署赠与合同,那么这汽车就是我们的了”,这表达得很清楚。“如果他应签署赠与合同,那么这汽车就是我们的了”是什么意思?言下之意是,只要他有了签署协议的义务(“应”可以表示义务),这汽车就是我们的了,至于到底签没签,已经不重要了。这句甚至可以理解成:只要他有了签署协议的可能性(“应(该)”还可以表示猜测,表示可能性,比如“他应该出席会议”),这汽车就是我们的了。这个“应”一加,非但没有起到强调的作用,反而在语气上大大减弱了。

可见,在英文里不是加了shall就表示义务,就一定能“增强语气、突出义务”。中文里也是一样,“应(该/当)”未必能起到作者期待的效果。“他应该出席会议”和“他出席会议”相比,到底哪个确定?“他应出席会议”和“他必须出席会议”哪个表述义务(约定)更清晰?

结论一:shall和应都不是万能药。当用则用,该舍则舍。

结论二:shall和“应”不是一一对应关系,原文是shall的,翻译不一定要加一个“应”,原文是“应”的,译文不一定非要加一个shall。

三、 “各”与“每一”与英语的名词复数和Each

还是上面这个例子,只是侧重点不同。

我的原译:集团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员工签订聘用协议。
律师修改:每一集团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员应工应签订聘用协议.。

我发现针对所有英语名词复数,汉语都被调整成了“各”,而针对所有用each (of)的地方,都用了“每一”。

仔细想想这样的修改是对的。尽管两者在多数情况下用法和意义相同,在具体情况下还是有差别的。“每”指全体中的任何一个个体,强调共性。“各”强调不同点,侧重于逐指(商务印书馆《实用现代汉语语法》,2005:107)

尽管如此,我认为还是要看上下文。另外,有些时候不用“各”完全可以表达复数含义,因为汉语本来就没有“名词复数形式”这一说。比如,investors一定要译作“各投资者”,而不能用“投资者”吗?当然不是。

四、 “以及”和“及”

法律文件中经常用列表的方式列举众多小项,之前每一项都以逗号结尾,在倒数第二项不仅用逗号,还要加上“以及”,最后一项用句号结尾。这个用法和英语用之前都逗号,倒数第二项末用and,最后结尾用句号一样。我过去也有过把“以及”顺手改成“及”的做法,觉得可以少一个字。读到一篇短文之后,我知道我这个做法不符合语法。文章很短,我全文转载如下:

问:写作中经常会用到“以及”。请问“以及”的前面,可以加逗号吗?
答:“以及”的前面可以停顿,因而书面上可以加逗号。“以及”连接并列的词或词组,所连接的成分在意义上往往有主次之分,位于“以及”后面的往往是比较次要的。是否停顿,取决于语流的长短。在表述的时候,如果“以及”后面的词语比较长,就可以在“以及”的前面加逗号。比如“本中心经销轿车、卡车、大客车,以及各种汽车零配件”,又如“他们怎样筹集资金,怎样开展业务,以及后来怎样成为全国有名的企业,我都很了解”。如果“以及”后面连接的名词、动词、形容词或短语比较短,则“以及”前面不停顿。比如“盒子里有牙刷、牙膏、香皂以及梳子”。

值得注意的是,连词“及”的前面不能停顿,这是“以及”和“及”用法上的一个不同点。

(来源:《咬文嚼字》2008年9月刊,第12页)

五、 “任何”与any

The Investors' rights shall not be affected by any notification or .... under this Clause 2.2.3.

我的原译:投资者的权利不因依第2.2.3款所作通知或……而受影响。
(注:因为or后面的成分很长,所以我用了“不因……而受影响”,否则我肯定会选择“不受……影响”的结构)

律师修改:各投资者的权利不
依第2.2.3款所作任何通知或……而受影响。

显然,这里的“任何”是来自any的。问题是有没有这个“任何”句子在语法上和意义上有不同吗?换言之,这个“任何”有什么作用吗?没有,“依**所作通知”就足以表达“根据**所作的一切通知”的含义了。这个“任何”和一定要把"any and all"翻译成“任何和所有”一样没有必要。

另外,这个“应”又是根据shall来的,大家可以多读几遍体会下,它是不是多余,而且削弱了语气。而且,就算要这个“应”,原来的“因”不能去掉,因为原文的意思说白了是“不能因为**受影响”,加上“应”也该是“不应因为……受影响”。“不应因为”是多么令人不爽的中文啊。


六、 “某日之前”与on or before

这看似是一个小问题,但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一个很关键的问题。Time is of essence. ——这是很多合同里没有直接写明,但却充分体现在对各个时间节点的详细约定上的。

原句是:If the conditions are not satisfied on or before [date] 2008, ....
我的原译:如果截至2008年[*],尚有任何先决条件仍未成就,……。
律师修改:如果截至2008年[*]当日或之前,尚有任何先决条件仍未成就,……。

这个修改是有问题的。原文的on or before连用是为了强调“有条件在某天之前或者直到当天还没有成就”的情况。“截至某日”,就是“某日或某日之前”的含义,包含了on or before的情况。这里的“某日”得是个“准日子”,是个“常量”,才能表意清楚。

但是,如果根据英语加上“或之前”,就不一样。比如“截至2008年9月21日之前”,“某日”就成了“2008年9月21日之前”,可以是9月20日,也可以是9月18日,或者是其他日子。“某日”成了滑溜溜的“变量”,“截至”也就“截”不住了。

综上,on or before 21 September 2008的翻译有下面两种路子可走:

1)截至2008年9月21日;
2)2008年9月21日(含)之前。

七、其他几个小问题

1. Party A may by notice in writing to the Company to do something。
常见译法1: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为某事。
常见译法2:甲方可以通过/采用书面方式,向公司作出通知为某事。
常见译法2:甲方可以向公司作出书面通知为某事。
(注意:常见译法1中
的“可”是“可以之略,“以”是介词。

我的推荐:甲方可以书面通知公司为某事。

“口头通知某人”或“书面通知某人”是很紧凑很舒服的汉语表达。

2. calendar day

常见译法:日历日。
我的推荐:自然日。

“日历日”何其不上口!“自然日”与calendar day含义完全相同,没有不用的理由,另外一个可以考虑的次优选择是“公历日”。但是,calendar month得用“公历月”,不能用“自然月”,因为汉语中压根没这个说法,也不能用“月”,因为汉语中的“月”可以表示“农历月”,含义与“日历月”有差别。类似地,calendar year得用“公历年”,汉语中同样没有“日历年”的说法,而“农历年”可能比“公历年”多30天左右(因为可能有“闰月”的情况)。

“日历”(又称“阳历”)是“太阳历”的简称,原本是与“月亮历”相对的概念。随着公历(就是我们现在常用的历法)的普及,日历的含义有了扩展,现在已经不是“阳历”的特指,也包括了其他历法,比如在中国提到日历,就还包括了农历,日历表上兼有公历和农历不是一件令你意外的事情吧。可见,如果用“日历年/月/日”其实是个不确切的概念,到底是指日历表上的“公历”还是“农历”呢?在一日单位上,两者含义重合,没有歧义,仅涉及语言习惯表达的问题。但是,在月和年的概念上,两者就有差别,如果混淆,就有产生纠纷,甚至讼累的可能。

结论:calendar day/month/year分别译为自然日、公历月和公历年。不要用“日历年/月/日”这样的不确切也不合现代汉语表达方式的说法。

3. immediately available funds

immediately available的译法,我见过“立即可得的”和“即时可用”两种,还有其他吗?到底是啥意思?

八、另类错误两个

1. 误把contribution当作distribution,方向正好相反。
2. 打字错误,把public area误作pubic area。

对前一个,只有万分小心。对后一个,我在公司word的“自动更正”里增加了一项,只要输入pubic,系统就会把它自动改成public,因为我公司电脑上不大会有用pubic这个词的情况……

法律翻译要接触的面很广,各种领域都会碰到,如果不及时从反馈中吸取教训,问题会越积越多,一旦日后总爆发起来,后果一定很严重。当然,能够接触不同的领域,本身就是法律翻译的乐趣之一。

这样的修改和复查的过程让人精神气爽,彼此都是中国人,交流顺利,对于修改的部分,我自己分析,有道理的接受,修改错的我也留心,很好。
如果这稿子让某些说不好中国话的外国人修改,就比较累,关键地方改不出,只能改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比方说把“甲乙双方”改成“甲方和乙方”,把“双方间”改成“双方之间”,把initial agreement翻译成“初始协议”,认为这是地道中国话,而觉得“初步协议”是错的之类。尽管如此,任何事情还是要多从好的方面看,有一个反例特供机,好似一面镜子,时刻提醒我们不要犯这样那样的低级错误,也是一件难得的事情,不是么?呵呵。

9/17/2008

Shame On Such Native Chinese

我在加班,其中有些部分涉及原来的译稿,如下。我可以不改,但是看着实在难受,还对我处理的段落有些影响,何况此稿从我手里出去,日后别人并不知道这部分不是我的"杰作"。我非常痛苦。

出这种译文的人,要么汉语差得不行,要么就是极端没有责任心,可以放任用如此丑陋文字去招待客户。文字的事情,见仁见智,译稿也是,各人风格可以不同,但文理要通。不要跟我说"文理不通"也是一种翻译风格……

我大声疾呼:要从事翻译职业的人,首先要过的不是外语关,而是母语关。要做英汉翻译的,请先通过汉语水平资格考试,再通过责任心考试。

Each party acknowledges, and agrees that the terms of the Non Disclosure Agreements [attached as Annex 2] in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versions are included herein by reference and form an integral part hereof and accordingly agree to be bound thereby as from the date hereof. The duration of the Non Disclosure Agreements and of their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s are however hereby amended as follows: the Non Disclosure Agreements shall remain in force until 26 July 2009 and the confidentiality obligations contained therein shall remain in force until 26 July 2010,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to between the parties.]

本协议的所有各方在此确认并同意:附件3所列的各保密协议 (中、英文本)的条款应被参照包括在本协议中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相应地,各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将受该等条款的限制。但是,上述各保 密协议及其中的各项保密义务的有效期应作如下修改:除非各中方另有约定,保密协议应持续有效至2009年7月26日,并且其中的各项保密义务应持续有效至 2010年7月26日。

9/10/2008

Give Your Tongue A Break, Please

又是很常见很简单的句子,但又是同样的问题:

Unless otherwise defined herein, the terms defined in the Asset Transfer Agreement shall have the same meanings given to them when used herein.

初稿:除非本协议中重作定义,资产转让协议里定义的术语在本协议中含义不变。

"校对"加"润色"后:除非本协议中另外规定,否则资产转让协议中已定义的词语在本协议中使用时具有相同含义。

9/04/2008

Mind Your Privacy

周围好多朋友在玩"开心网",信箱打开都是邀请信,还不包括被当作垃圾邮件过滤掉的(有人说给我发了,但是我从来没有收到过)。说实在的,看到这个以001结尾的网址,我没啥好感,因为这种形式的网站往往跟病毒、木马联系在一起。

不错这次看来跟病毒、木马这种低级的盗号、盗密码手段无关。我从来不是排斥新鲜事物的人,既然那么多人突然都热衷玩这个,我也不妨去看看。注册了一个帐号一瞧,这不就是
继校内网之后国内又一个facebook翻版么。没啥大花头,看了下里面还有通过msn列表找朋友的――就是让你输入msn的用户名和密码,系统获取你的msn列表,从列表里读取每一个邮件地址,在它的注册邮箱数据里检索匹配项目。又要用户名,又要密码,呵呵,这东西,我绝对不玩。

这网站还"提醒"用户要用"真实姓名"注册,于是周围的同事突然开始放弃过去的英语名,用中文名字称呼了(这倒是一种回归,只是这种回归的动因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我一看,果然,绝大多数人都是用自己的真实姓名注册的。

网络上的"人肉搜索"怎么来的?除了掌握信息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实体或个人有泄漏(包括贩卖,这点非常无耻)之外,很多个人信息就是这些商业性网站泄漏出去的。这些商业性网站的信息来自何方?很多都是用户自己亲手一个字一个字敲进去的!大家都知道要保护隐私,马路边上站几个人问你姓氏名谁哪里读书何处工作,你一定当他们是疯子。可是有几个人做一个带游戏的网站,把沿街讨信息的事情搬到网络上,你就乖乖就范了?

大家小心为上!建议对于需要填写"个人资料"的地方,一概给虚假信息。比较高危的网站有:各种校友录(尤其是Chinaren)、校内、facebook,当然还有这个开心网。

9/03/2008

Google Showcases Chrome

Google终于推出自己的浏览器了,名字叫Chrome,暂时还不知道里头的说道(不晓得汉语译名是什么,嘿嘿)。作为google众多产品的受惠者,第一时间下载尝试。

整体感觉非常不错,最主要的感受是界面清爽、速度快,这是google一贯风格的体现罢。功能也挺简单,没有很多“华丽”的内容。相信在今后的版本里会加强与google其他产品的整合的。兼容性上,对于大多数是针对IE标准设计的网页而言,Chrome还不能做到“通吃”,尤其是对某些页面控件支持有些小问题,相信这点技术问题绝对不在google话下,甚至也很有可能是我自己没有设置好的缘故。

有兴趣的可以也下载一个体验一下:http://tools.google.com/chrome/

注:pchome.net 下载区提供的安装文件无法安装。还是要去这个google官方下载页,顺便可以看看flash格式做的介绍

Pain in Sodoku

平时干活再多也从来没有脖子酸过,今天做数独做得脖子酸、头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