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2009

复旦法学院的专业英语考试

简答题:slander和libel的区别、standard of care、trespass to chattle和coversion的区别、list three defenses of the intional torts.

案例:
   S姐是法学院3年级女生,在这三年里心猿意马喜欢了两个人,A男和B男。在大二的时候给A男写了求爱信,A男没有甩她;然后又给B男写了信,然后就和B男约了几次会后就不了了之。后来S姐看到A男和B男走得很近,心想B男后来不要她可能是因为A男和他说了很多坏话。5月1日的时候A男死掉了,谣言是死于AIDS。。。然后好像S姐知道A男的邮箱地址和生日,就可以进入A男的邮箱了,从来往邮件中发现A男是GAY,但是没有发现A男的Patern是谁。然后发现A男和B男邮件来往也蛮密切的。然后她就有了个Idea....

    S姐用中文写了封信给她在美国法学院的朋友,说“A是GAY,死于AIDS”。这个朋友在学校的公用电脑上收的邮件,因为是中文写的关系,可能那电脑翻不过来,就出现乱码,这个朋友就回了信,说不知道信里写的什么内容。

    然后S姐还没来得及回信就开始骚扰B男,经常用A男的邮箱发信给B男说,“亲爱的,尽管我在另外一个世界,我想你。。。”B男就失眠,崩溃了,著名律所的工作面试也没去。。。有一天,B男的室友发现B男的电脑屏幕上这封邮件日期是5月31日,就被雷到了。。6月1日,B男选择自杀了,他投湖,然后C男看到,把书一扔也跳进去救他,因为湖太浅了,两人都受伤了~~~然后学校在湖边装了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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