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财经编辑何禹欣
2007年10月29日 星期一
在这个随便翻开中国百富榜,或八百富榜,动辄便见数百亿身家地产超人的年代,让人普遍感兴趣的问题是"中国到底应该向谁多征税?"但在部分专家学者们眼里,目前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里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却是――中国向谁征多了税?
这两个看似存在距离的问题,概括了中国现行个税制度最不合理也最危险的两大弊端:征不到豪富税,征太多中产者税。
对于哪些人才是中国的中产阶级,并无确定划分。在10月28日清华的财政论坛上,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卡尔森学院教授王一江建议说,可按个人所得税自我申报的起点――个人年收入12万元,作为中国中等收入者的参照系,"获得这个收入或数倍于这个收入者"。
毫无疑问,中产阶级正在成为对中国个税收入增长贡献最大的部分。根据中国国税局统计,去年前3季度按30%-45%税率交纳个税的部分同比增长33.9%,而按5%-25%税率交纳个税的部分同比增长只有8.4% 。
表面上,中国经济成长的受益者――中产阶级正在为中国的税收作出应有比例的贡献。但事实一面是,由于收入代扣代缴,无论税法规定要纳多少税,中产阶级们基本上很难跑得掉。而事实的另一面,过着奢华生活的顶级富豪们,却可不交一分钱税。
由于手中握有无数企业,富豪们能将个人支出都计入企业成本,而不给自己开工资――由于没有工资作为税基,税也就无从征起。"我们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来源是工薪阶层,或中产阶级。"个中原因,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在于现有的起征点为1600元的个税制度"是严密覆盖工薪阶层的"。
但问题还不仅于此。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姚先国指出,制定现行个税的指导思想有问题。比如,老板出国四趟五趟都能进成本能报销,打工仔的工资却不能进成本。职工拿了钱又去交个人所得税,等于从一头牛身上剥两张皮下来。"这到底是以财政收入最大化为目标,还是以老百姓的福利为目标?!"
在中国成为豪富阶级避税天堂的时候,让中产阶级多纳点税有何不妥呢?既让有产者承当了相应的社会责任,又有助于缩小社会差距。
王一江警告说,当前中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过低,税率过高,同时缺乏合理的减免和退税制度,造成中等收入者税负过重,不利于其成长和壮大,也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王一江认为,首先,造成当今中国收入极其不公的,并不是中等收入者,而主要是那些通过腐败和权钱交易一夜暴富的人。将调节收入分配的重点,放在减少中等收入者的收入上,可谓是南辕北辙。
其次,在自我为中心的财政体制下,中等收入者的钱转到了政府的口袋里,并不等于低收入人群福利的相应增加。更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财政自我消费的增加,是形象工程、大型项目开支的增加,而随之而来的,往往是腐败的增加和收入分配的更加不平等。如是,财政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名义下,完成了一个压制中等收入者,同时致使收入差距越来越大的恶性循环。
与"常识"相悖的是,高税率对经济往往弊大于利。清华-布鲁金斯中心主任肖耿认为,高税率可能导致税收流失。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投资银行家们"吃在中国、住在香港"的生活方式。香港个税税率仅为15%,而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是45%。此外,高税率还起到了鼓励地下经济、鼓励低附加值、低利润行业,打击正规企业的效果。尤其严重的是,由于创新型企业具有收入不稳定的特点,高税率对其打击尤甚。
相比之下,降低对中等收入群体个税税负的好处却清晰可见。短期而言,一个"有闲有钱"中产阶级是启动内需最有力的因素,而强劲的国内需求正是缓解近几年来一直困扰中国的资本项目和经常项目"双顺差" 难题的根本途径。长期来看,低税率无论对于中国际地位的确立还是一流人才的吸聚,都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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