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2006

个人申请劳务发票

个人接单做兼职领取报酬无非有三种途径:单位直接给现金;个人提供单位认可的发票(餐饮、交通、通讯等)供单位冲抵,如此个人可以免税;个人提供服务发票,由单位入账,发票税点由双方协商分担。近来感到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始严格执行第三种方案,也就是严格守法的方案。对个人而言,就有两个选择,要么找某公司代开发票,个人给代开发票的公司以一定回扣(当然还有应缴营业税),个人的支出相对于按照劳务所得纳税的金额(税率为全部劳务所得的20%,够黑)还是划算。当然这种方式涉嫌违法。要么,就是个人去税务局申请开具个人发票,这种方法是最守法的,当然个人和单位之间就有一个纳税义务分担的问题。

鉴于此,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最后一种方式,简单清爽,也不用到处托其他人看别人眼色、欠别人人情。今天电话到普陀区税务局,了解了一下个人为劳务支出申请个人发票的流程,提炼如下:

首先,要求对方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劳务提供方的劳务内容和报酬,并由劳务接受方加盖公章;
其次,携上述证明至税务机关取得"税单";
第三,携"税单"至银行缴纳税款;
第四,携银行"水单"至税务机关开具发票。

这个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速度快的话两个小时之内可以搞定了。只是有一点,个人提供劳务的报价也要分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了。一定得问清楚对方单位的要求,否则事后才要解决20%的问题还是很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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