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2008

如此“多赢”

拿到今天的《新闻晚报》,看完头版头条,感觉如鲠在喉,不吐不快。文章引用如下:

首个清明"小长假"市民出游新时尚
跟随保姆回乡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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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jfdaily.com 2008-4-4 稿件来源:解放网-新闻晚报
  □记者王艳辉 实习生王秋华

晚报讯 今天早晨8点,家住虹口区的初二学生张凡和父母就驾车前往江苏海门游玩,和他们同行的还有他家保姆海门人孙阿姨,孙阿姨将负责他们的吃住安排。记者发现,清明“小长假”里带孩子到保姆家乡游玩成了一种时尚,记者上午在旅游集散中心看到,出游时保姆随行者增多。

祖籍绍兴的黄先生雇了来自家乡的保姆,因为多年未归,今年清明他和孩子特地请保姆一路跟随回去,既可照顾他们一路的生活,又做他们的兼职导游,同时保姆也可以与家人团聚,可谓“多赢”

记者对20位年轻父母进行了一次微型调查,发现其中大部分人对这种新的过节方式很赞同。他们认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让青少年实地接触传统民风民俗, 体验一下乡村生活,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教育方式,一些家长出行前还给孩子“补课”,让他们提前了解当地的民俗风情。让保姆做导游,是因为她们对自己老家的风 俗习惯与周郊景点比较熟悉,这样可以节约不必要的花费。

家住杨浦区水丰路的杨女士认为,带孩子去保姆家乡过清明既时尚又健康,在教育孩子的同时顺便旅游,同享踏青的快乐,不失为一种过节的好方式。

为了安排好3天行程,多数家庭选择今天上午出发,预计4月6日中午返回。为避免出行过度劳累影响节后正常工作,很多家长更倾向于行程在2—3个小时内的短线游,近郊的保姆家乡最受欢迎,嘉定、杭州、绍兴、苏州等成了热门目的地。


为什么我丝毫不感觉这是“多赢”的局面呢?“既可照顾他们一路的生活”,“又做他们的兼职导游”此两项可见保姆此番回乡的首要任务是“照顾他们”和“为他 们做导游”,是为他们继续提供服务。“同时也可以与家人团聚”,最后这点才是保姆唯一得到的“福利”,而这点“福利”原本是保姆当然应得的,不是额外的 “喜从天降”,更不是也不该是这家人的施舍。文章中保姆的权利是放在最后的,他/她享有自己应得权利的前提是继续为其东家提供服务,如此,我丝毫看不出此 次其享有自己赢得权利是一种“赢”。享有被附加了条件的本应无条件享有的权利何以用“赢”之称呼?

反过来推,如果要用“赢”之描述如此情形,那么唯一的解释便是:这家人认为保姆在法定假日为其提供服务是天经地义的、是理所当然的,即保姆放弃权利是为其提供服务的应有之义、是前提。唯有承认或者潜意识中承认此等前提,方才有保姆边休息
边工作也是“赢”的思路。

这,是强盗逻辑。

黄先生的“新时尚”,是其和其家人的“赢”,是其和其家人的“多赢”,丝毫不是保姆的“赢”,保姆输得很惨,因为他/她在回一次离开上海并不遥远的家乡跟家人团聚的同时还得“照顾赢家一路的生活,做赢家的兼职导游
”,要对真正的赢家心怀感恩,更还要在媒体的鼓噪下安慰自己“我也是赢家”。

马丁说:“实习生写的这种没质量的文章就不要去追究了。清明节没稿子。编辑想着要偷懒。” 这是编辑部视角的
专业解释,我能理解。但是编辑把这种稿子放头版头条,我很不爽。

“这种烂报纸我是不大看的。”
我也同意,好久没有机会在楼下取当天的报纸了,难得拿一次,就赶上这么个稿子。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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