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2006

Turnover vs Revenue

客户来电话说上次管理协议的翻译有问题,"turnover"和"revenue"的概念搞错了。客户是跟老外谈的,老外也闹不明白。绕了很大一圈到我这里(稿件不是我翻的,我和另外一个律师这次做的是校对和润色的活),由我来检查是否出错。我想了想,这种东西要出错的概率很低的。但是无论如何,还是看一遍。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我用word里面的查找功能,把所有的turnover都找出来,再对照中文稿挨个查。稿件中:Net Turnover译为"净营业额",Gross Turnover为"总营业额",而revenue就以"Gross Revenue"的形式出现过一次,对应的中文是"总收入"。实在不明白客户对此有什么不明白的。

再和老外沟通,老外说,客户的意思是:Turnover应该是"利润",Revenue应该是"营业额"。

我只能说,那么大一个公司找这样的人出来谈合同,真的很需要勇气。

11/25/2006

《宋会要辑稿・刑法》二之一五九

(宋太祖建隆二年<公元961年>,二月十五日,下诏曰)
"鸟兽虫鱼,宜各安于物性,置罘罗网,当不出于国门,庶无胎卵之伤,用助阴阳之气。其禁民无得采捕鱼虫,弹射飞鸟。仍为定式。"


(又,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四月三日诏令)
"方春阳和,鸟兽孳育,民或捕取,甚伤生理。自今宜禁民二月至九月,无得捕猎,及持竿携弹,提巢摘卵,州县长吏,严敕里胥 ,伺察擒捕,重致其罪。仍今州县,于要害处,粉壁揭诏书示之。"

11/16/2006

新闻晚报:上海路牌将告别“Road”、“Rd”

杨冬 新闻晚报 [2006-11-14 15:38]
晚报讯 今后,"XXRoad"、"XXRd"的英译字样或许将告别上海的路牌。昨天召开的"第九届城市地名工作交流会"上传出消息,上海现有的"汉字+英译"路牌设置模式与国家所强制规定的路牌标准并不一致,市地名办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上海在保持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及时、良好沟通的前提下,将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探索"标准例外"的解决方案。


  一直以来,"XXRoad"或是"XXRd"的字样,被当作是汉字路名的辅助指示写入路牌。国家民政部区划地名司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路牌中必须出现汉语拼音的字样。譬如,为大家所熟识的"南京东路",除了汉字字样外,路牌中还应出现"NanjingDongLu"的规范拼音汉译字样,而不是现有的"NanjingDongRd",或"NanjingDongRoad",甚至是"EastNanjingRd"等英译字样。

  针对上海现行路牌所采用的文字设置模式,上海地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刘波就此回应道,"我们曾经考虑过采用'汉字+拼音+英译'的设置模式,但是,这并不表示我们在对地名的英文翻译上存在问题。"

  至于在"XXLu"还是"XXRd"二者当中,到底应该采用哪一种翻译模式,按照"专名+通名"的地名形成规律,通名一般代表的是该名称所属的类别,如大厦、车站、广场等。若非专名,就不必完全按照其原来的发音来音译。"究竟是'南京东路'作为一个整体路名属于专有的中国地名,还是说'南京东路'中所带的'路'字只是作为一个表示类别的通名,目前各方还存在着各自不同的理解。"

  而针对有关人士所提出的"为何单单只使用英文译名,却不使用法文等其它语种,这是否有所偏颇"时,刘波则表示,英文是全球大多数国家通用的语种,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在路牌中添入英文等国际化元素确有其必要性所在。"这需要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不断探索,我们希望找到一个最契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
----------
这个东西这几天成了新闻热点了,不知道是喜是悲。我们的官老爷们为了捞钱真是无所不用其极。简单理一下思路吧:
问题一,中国的路名标牌为什么要配上外文翻译?
回答:随着中国开放程度的增加,外国人来华增多,要方便这些老外认识路。

问题二,为什么要用英语翻译,不是阿拉伯语或者库尔都语?
回答:见刘先生语。

问题三:既然是给老外看所以才要翻译,才要翻译成英语的,为啥还要自己独创一套?
回答:因为中国官员都是傻B!

11/15/2006

地铁站的马甲们

上海的地铁二号线目前从中山公园站出发,途径江苏路站、静安寺站、南京西路站、人民广场站、南京东路站、陆家嘴站、东昌路站、世纪大道站、上海科技馆站、世纪公园站、龙阳路站,最终抵达张江高科站。他们的英语翻译分别为:Zhongshan Park, Jiangsu Rd., Jingan Temple, Nanjing Rd. (W), People's Squire, Nanjing Rd. (E), Lujiazui, Dongchang Rd., Shiji/Century Avenue, Shanghai Science and Technology Museum, Shiij/Century Park, Longyang Rd., [ Zhangjiang High-tech Park].

这几个红色标记的部分是目前争议最多的,"世纪"到底用"Shiji"还是"Century"在上海市地名办看来很有讲究,因为使用"Shiji"大概更能够体现上海的特色。上海凭什么要根据英语的习惯标示呢?地名办的戴先生昨天对文汇报充满民族自豪感地如是说。无论如何,现在车站上就是用了"Shiji",至于其它站点是否协调,至于"Shiji"还是"ShIJi"就不是戴先生管的了,致电64370000的地铁服务热线,好像他们也不管。

今天令我眼睛一亮的是张江高科站的翻译,二号线世纪达到站站台上的标记竟然是:Zhang Jiang Gao Ke Station (注意:这大小写、断词完全与站台上的用法一致)。我又受刺激了……于是稍稍利用从世纪大道站到陆家嘴站之间两站路的时间观察了一下,发现张江高科的马甲还不少,除了这个Gao Ke版,至少还有:Zhangjiang High Technology Park, Zhangjiang High-Tech/tech Park, High-tec Zhangjiang。各版本中的还可能有"Zhangjiang"和"Zhang Jiang"的变体。也就是说,作为一个乘客,我从进入某次列车车厢到到出站,"运气好的话"可以瞧见4-5种不通的张江高科站的说法。

国际大都市?与国际接轨?就看看地铁上那么简单的地名翻译吧,那些口号就都是狗屁。

另:叫嚣着采用汉语拼音拼写地名的老大们十有八九汉语拼音也是不合格的,因为从他们倡导的“汉语拼音王道运动”来看,他们分不清到底是“静安寺”还是“尽干寺”

阿弥陀佛!

11/14/2006

民政局官员称城市道路英译名应用Lu不是Rd

新闻一则,如下

民政局官员称城市道路英译名应用Lu不是Rd

2006年11月14日 10:09   来源: 文汇报

  (记者张艳) 全国每年新增地名约2万余个,上海就占了1500多个。但是新增和旧有的路名牌是否应该与国际接轨,采用英文字符"Rd",还是保留国粹,用汉语拼音"Lu"?在昨天召开的"第九届九城市地名工作交流会"上,国家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司长戴均良明确表态:地名译名采用"Rd",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国际通则。

  戴均良在会议上介绍,在保护老地名的同时,不能忽视对新生地名的锤炼打造。地名[的命名和更名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科学执行。此外,中国路名的英译名也该有一定的规范。上海的路牌上,路名英译名一贯称为"Rd",但是这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国际通则,联合国标准化委员会明确通过的一项决议中表示,中国地名要按汉语拼音标注。

   戴均良说,维也纳是联合国所在地,其国际化程度可以说不比上海低,但其路名都用德语拼写,并不采用英文,法国巴黎也是国际化大都市,但其路名都用法语拼注,也不采用英文,那么,中国路名为什么一定要采用英文,为什么不能让外国人也来认认咱们的"Lu"呢?

  上海市地名办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上海在地名标注方面必须找到一个既符合国家法规,又适应自身特点的办法,是否继续施行"Rd",要根据上海的特殊情况和特殊需求,如果确实有必要采用"Rd",则必须在与国家有关部委协商后,进行标准例外和法规例外的探索。

-------------
上面标记出来的这段话令人拍案叫绝!对阿,为什么中国路名一定要采用英语呢?为什么就不能用乌尔都语?为什么就不能全部只标中文?为什么不能让外国人学好中文再来认认咱们的"路"呢?
我所知道的是,如果换全市各地路牌,那么相关单位可以借机进账一大笔,GDP又得到零点几或者零点零零几个百分点的“贡献”。姓戴的为了捞钱,找了一个傻逼的理由,掩耳盗铃,把众人当傻逼,如是而已。这样想想,上海地名办毫不考虑世纪大道两边路牌和众多商家既有门牌的既有现实,应要把上海地铁站里的"世纪大道站"变身"Shiji Avenue","世纪公园"变身"Shiji Park",这背后的道理也就不难理解了。

11/13/2006

个人申请劳务发票

个人接单做兼职领取报酬无非有三种途径:单位直接给现金;个人提供单位认可的发票(餐饮、交通、通讯等)供单位冲抵,如此个人可以免税;个人提供服务发票,由单位入账,发票税点由双方协商分担。近来感到越来越多的单位开始严格执行第三种方案,也就是严格守法的方案。对个人而言,就有两个选择,要么找某公司代开发票,个人给代开发票的公司以一定回扣(当然还有应缴营业税),个人的支出相对于按照劳务所得纳税的金额(税率为全部劳务所得的20%,够黑)还是划算。当然这种方式涉嫌违法。要么,就是个人去税务局申请开具个人发票,这种方法是最守法的,当然个人和单位之间就有一个纳税义务分担的问题。

鉴于此,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最后一种方式,简单清爽,也不用到处托其他人看别人眼色、欠别人人情。今天电话到普陀区税务局,了解了一下个人为劳务支出申请个人发票的流程,提炼如下:

首先,要求对方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劳务提供方的劳务内容和报酬,并由劳务接受方加盖公章;
其次,携上述证明至税务机关取得"税单";
第三,携"税单"至银行缴纳税款;
第四,携银行"水单"至税务机关开具发票。

这个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速度快的话两个小时之内可以搞定了。只是有一点,个人提供劳务的报价也要分含税价和不含税价了。一定得问清楚对方单位的要求,否则事后才要解决20%的问题还是很不爽的。